各科室(部门):
现将2014年“服务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和窗口服务部门直接为病人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党群、行政、后勤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为师生职工服务。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行医,依法行医,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3.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业务素质,业务技能熟练规范,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4.服务态度: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沟通技能良好,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5.服务形象:在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着装规范、亮牌上岗、精神饱满,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受到同事及服务对象好评,无差错、纠纷、投诉发生。
6.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帮助、主人翁意识强。
三、评选要求
1.根据评选标准,临床、医技科室由支部书记、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职工代表组成科室推荐小组确定推荐人选,行政、后勤、党群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主任、职工代表和所属党支部书记进行推荐。
2、2014年度考核已推荐为“优秀”的人员(含校级和院级),不重复推评。
四、评选名额及时间要求
1.名额分配:(请点击下载)。
2.时间要求
请各科室于12月30日(周二)前将推荐人选的《“服务之星”推荐表》(请点击下载)(纸质版)交院党委办公室(其中,妇产科和儿科各科室交教研室汇总后集中上交),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及照片电子版(半身生活照或工作照)发送至187208983@qq.com。
中共今年会官方app在线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